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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商学院教职工乒乓球协会章程

发布时间:2006-10-05 点击量:

第一章   

第一条  本社团实名为湖南商学院乒乓球协会。

第二条  本会性质:本协会是在湖南商学院工会直接领导下的群众团体组织。

第三条  协会的宗旨:为了我院教职工强身健体,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。

第四条  协会的任务

  1.  组织、安排我协会会员参加乒乓球各项活动,积极开展乒乓球交流活动,并且邀请教练到我乒协讲解技术和有关基础知识,进一步提高我协会会员的乒乓球水平,同时安排多项乒乓球业余比赛,使这项活动更加丰富多彩。

2.  加强与省内各高校乒乓球协会的联系,不定期组织乒乓球的比赛,促进高校间乒乓球爱好者的交流。

3.  要求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训练,比赛及各项活动。

 

第二章    

第五条  会员的权利

1.  对乒乓球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、意见,并实行监督。

2.  有权参加本协会主办或本协会承办的各种活动,并利用本协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。

第六条  会员的义务

1.  遵守协会章程,服从协会指导,协助协会开展活动,维护协会名誉。

2.  会员之间应该团结友爱、互相交流、互相学习。

3.  按时交纳会费:每学年每人次交纳10元会费。

 

第三章  财务制度

第七条  本协会的经费,全部用于协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,对财务实行公开化,规范化、制度化管理,严格执行财务纪律。

第八条  经费的来源
    1. 
会费的交纳。  

2.  工会拔款。

第九条  会费的支出
     1. 
奖励赛事的优胜者。
     2. 
公共活动事务的开支。
     3. 
其他的一些开支。

第四章      组织与职权

第十条    协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,协会的一切权利属于会员

第十一条  机构组成: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。

第十二条   会长的职能

1. 服务职能:为会员排忧解难,尽量提供活动资金、器材等方面的服务。
2.
管理职能:为协会经费、资料和活动安排等进行管理。

 

 

湖南商学院教职工乒乓球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63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