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
湖南商学院教代会和工会各专门委员会(或小组)的职责范围
发布时间:2004-09-27 点击量:
一、民主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范围
1、认真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,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。负责做好教代会的筹备、及闭会期间大会提案、决议、决定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。
2、经常深入群众,对学院民主监督、民主管理方面的情况及教代会需要讨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。积极向党政反映广大教职工对学院重大决策的意见和要求,为工会源头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的讨论、研究提供参考性的建议。
3、承担民主协商、民主研讨等多种形式日常民主管理活动的组织工作。结合学院实际,研讨校务公开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等民主参与的机制与措施。为加强党政领导与教职工代表或群众之间的联系发挥桥梁作用。
4、指导、帮助二级单位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,建立民主管理网络,健全与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,推进民主建设。
5、完成教代会和工会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。
二、组织宣传委员会工作职责范围
1、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,配合宣传部围绕学院中心任务,并根据工会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,同时做好工会的组织工作。
2、进行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教育,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与国家政策、法令;进行形式和任务教育,组织动员教职工学习时事政治。
3、开展爱国主义、社会主义、集体主义及师德教育。引导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。
4、进行民主意识和主人翁思想教育。帮助教职工培养当家作主精神。
5、进行先进模范人物教育。大力宣传先进模范人物的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,启发教职工提高思想认识。
6、针对教职工的思想状况,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7、围绕教学科研、民主管理、教育改革及劳动竞赛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鼓动工作。
8、协同行政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,做好检查评比、总结交流、表彰奖励工作。
9、配合行政搞好职工培训,参与培训计划制订,充分反映教职工对培训工作的要求,维护教职工的学习权利。
10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,组织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体育比赛和校际之间的各种体育比赛。指导各种群众协会开展活动。
11、负责工会会员、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、宣传方面的工作。
12、负责教职工代表、工会干部、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、评先工作。
13、督促工会办公室做好会员发展、会籍、会费管理工作。
14、完成教代会和工会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。
三、教学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
1、动员、组织广大教职工开展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活动。配合党政做好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、交流推广工作,以提高教职工的育人意识和能力。
2、经常深入教学系部,对教育改革、教学管理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,为审议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决策提供参考意见。
3、配合教务处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教学竞赛活动,为提高教学质量发挥促进作用。
4、围绕学院的重点工作,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。
5、参与优秀教师的评选推荐。建立与先进、劳模的联系制度,每年走访2~3次,关心和了解他们的成长情况,帮助他们解决思想、工作、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。
6、完成教代会和工会交办的有关工作。
四、生活福利委员会工作职责范围
1、把教职工集体福利工作列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议题。积极参与集体福利基金使用方案、院内津贴分配办法、补充医疗保险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的讨论、审议,并对需要提交教代会讨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向教代会提出建议或议案。
2、定期组织教职工代表检查食堂、幼儿园、教工住房、集体宿舍等教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情况,经常向行政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、呼声和要求,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。
3、本着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精神,对那些群众需要而又可能解决的问题,督促行政迅速解决;对由于国家政策和学校财力所限,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,协助行政做好宣传教育工作。
4、协助后勤部门开展后勤工作竞赛,帮助后勤职工热爱本职工作,提高服务质量,促使后勤工作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、为学生服务。
5、严格按照福利费使用管理办法,组织有关人员商量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事项。
6、关心教职工的实际困难,指导、协助分工会处理好教职工的婚、丧、生、老、病、灾等问题。协助工会办公室做好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等送温暖工作。
7、完成教代会和工会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。
五、提案工作小组职责范围
1、按照《湖南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》和《湖南商学院<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>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收集、审查、分类、归纳及处理工作。
2、对教代会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向教代会提出建议或议案。
3、组织教职工代表对提案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。
4、协同行政有关职能部门召集提案人,采取座谈会的形式交流提案处理、落实情况的信息,起到反馈意见、沟通关系的协调作用。
5、做好教代会闭会期间临时性重要议题的研讨工作,并及时向行政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,为学院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信息。
六、劳动人事小组职责范围
1、认真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,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经济利益。对院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为制订、完善岗位聘任和岗位津贴分配制度提出建议。
2、深入群众,了解教职工对人事分配制度的意见和要求,督促行政加强劳动人事的管理工作。
3、根据《工会法》《劳动法》的有关规定,协同行政人事部门,认真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护工作,同时注意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,为化解矛盾,沟通关系,维护稳定起到桥梁作用。
